何处不风流
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正如一个荒凉的原野。一切在社会上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种子,或道德意义的观念种子,都不能生根发芽。个人的努力或他人的关心,都无结果。试仔细加以注意,这原野可发现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个死兽的骸骨,一只干田鼠,泽地角隅尚开着一丛丛小小白花紫花,抱春花,原野中唯一的春天。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天空中鸟也不再在这原野上飞过投个影子。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百年后也许会有一个好事者,从我这个记载加以检举,判案似的说道:“这个人在若干年前已充分表示厌世精神”。要那么说,就尽管说好了,这于我是不相干的。事实上我并不厌世。人生实在是一本大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看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需慢慢的翻。我只是翻得太快,看了些不许看的事迹。我得稍稍休息,缓一口气。我过于爱有生一切,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在有生中,我发现了“美”。那本身形与线即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受它的统治,受它的处置。人的智慧无不由此影响而来。典雅词令与华美文学与之相比都见得黯然无光,如细碎星点在朗月照耀下同样黯然无光。它或者是一个人,一件物,一种抽象符号的结集排比,令人都只想低首表示虔敬。阿拉伯人在沙漠中用嘴唇触地,表示皈依真主,情绪和这种情形正复相同,意思是如此一来,虽不曾接近上帝真主,至少已接近上帝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