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字取名配什么字好
这么多的因为防疫封控,不让看病死人的事情发生,有关部门就没有出台一个规定 这么多的因为防疫封控,不让看病死人的事情发生,有关部门就没有出台一个规定:就是特事特办,灵活处理方案,规定什么情况可以放行。你可以做好记录,留下电话,拍下视频,持续追踪,都可以。你也可以让他签下承诺书,承担不诚信的法律后果。但是你就不让他去看病,到了医院就不给他治病,就拖着,就让他病死在那儿,这就不行。谁这么干谁就是以人民为敌,谁这么干我们就反对谁。不仅要处理当事人,保安警察医务人员等等,更重要的是问责他们的领导。那些为了推卸责任保乌纱帽下所谓死命令,而不是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的官僚主义混蛋。你看看那些考试都要两次核酸证明,打印绿码,14天体温,承诺书等等一大堆资料,除了制造麻烦推卸责任,起到任何作用了吗?不都是走形式吗?防疫是为了救人,而不是害人。为了不确定的低概率的风险,而不顾确定的大概率死亡风险,就是草菅人命!这当然是人权受到了侵犯。气死我了。这么多的因为防疫封控,不让看病死人的事情发生,有关部门就没有出台一个规定:就是特事特办,灵活处理方案,规定什么情况可以放行。你可以做好记录,留下电话,拍下视频,持续追踪,都可以。你也可以让他签下承诺书,承担不诚信的法律后果。但是你就不让他去看病,到了医院就不给他治病,就拖着,就让他病死在那儿,这就不行。谁这么干谁就是以人民为敌,谁这么干我们就反对谁。不仅要处理当事人,保安警察医务人员等等,更重要的是问责他们的领导。那些为了推卸责任保乌纱帽下所谓死命令,而不是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的官僚主义混蛋。你看看那些考试都要两次核酸证明,打印绿码,14天体温,承诺书等等一大堆资料,除了制造麻烦推卸责任,起到任何作用了吗?不都是走形式吗?防疫是为了救人,而不是害人。为了不确定的低概率的风险,而不顾确定的大概率死亡风险,就是草菅人命!这当然是人权受到了侵犯。气死我了。我觉得如果警察说,你来呀,打我呀,打一个试试。信不信我弄死你。这样的刺激性语言,引发肢体冲突,不应定为袭警,应该属于斗殴。属于执法事故。警告一次二次三次必须有适当的时间间隔。用规范语言,行动,尽量避免冲突,顺利完成任务,才是警察应该做的。好勇斗狠,钓鱼执法,碰瓷执法,都是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本来十几天隔离就能解决问题的事情,却拖了60天,少数人的私下流动造成疫情这么久,让大多数人买单。如果疫情没有控制住,那么之前的努力又白费了,判多少人都无法挽回损失。疫情期间因为就医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出事,要么说明没有积极解决问题,要么问题没有解决到点上。 另外,还有个问题是:倘若骚扰了一个不怕骚扰甚至喜欢被骚扰的人,但她想要钱或想社死你好玩;和骚扰了一个害怕被骚扰的纯情少女相比,造成的伤害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处罚是一样的,这合理吗?打人还分轻伤重伤呢。性骚扰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心理伤情鉴定程序?为什么男性被骚扰就不算事儿呢?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说无论是谁犯罪都一样处罚呢?还是无论伤害的是谁,都一样处罚呢?还是二者兼有呢?强奸幼女罪加一等,那骚扰j女是不是从轻处罚呢?唐山打人案打的要是男人是不是就判的轻呢?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是说,杀王子与杀庶民同罪呢?中国的官员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新冠病毒是病,其他病也是病。为了对付一种病而拒绝治疗其他病,十分荒唐。人类最大的灾难不是地震,不是疫情,而是不受控制的权力!因为有关部门的人不会暴露在危险区域,他们就医没有障碍,没有任何危险,安全的很,所以为什么还要“出台一个规定”?还要搞什么规定,太麻烦了。一刀切,多简单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