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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税务局不以举报人提供的“政府审计报告”为依据,渎职、不作为 我于2018年11月份向哈尔滨市税务局举报“哈尔滨市水文站”利用出租房屋、车库涉税问题。过后多次与税务局相关部门联系没有结果。经过四个月的等待没有结果,2019年3月我通过哈尔滨市政府公开网向市税务局提出申请,对我举报结果进行信息公开。4月2日市税务局稽查三分局案源科林科长(电话84298962)给我打电话说,没有发现水文站出租房屋涉税问题,要求我提供相关证据。我通过微信(附件一)向林科长递交了两份证据:一份是哈尔滨市审计局的证明材料,该材料上清楚的写明:2005年2011年哈尔滨市水文站陆续出租上述房产,并利用出租房产款给食堂进行改善伙食(附件二);一份是2012年哈尔滨市水文站出租车库的三联单,上面收取金额一万元(附件三)。可是林姓科长态度蛮横,摆出一副官老爷架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以我提供的证据为依据,并在4月10日通过哈尔滨市政府公开网给我回复调查结果(附件四):1、高谊街42号非市水文站所有;2、经调查上述两处房产一直自用,没有出租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分局案源科林姓科长及相关人员在举报人提供有力证据后(哈尔滨市审计局调查书、及三联单),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举报人,渎职、不作为,充当被举报单位保护伞。 其实这两处房产是我们单位的,在1990年左右被哈尔滨市水文站非法侵占,职工未被安置,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养老保险。向相关部门投诉,没有一个部门为百姓解决问题的,都是推诿、不作为,致使我们投诉无门。详情看连接http://bbs.tianya.cn/post82815391001.shtml明天更新,看看哈尔滨市为税务局怎么对本人的信息申请再一次公开的。说的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