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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张飞局长的张局长:你好!我知道你刚调任漯河公安局长之职, 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张飞局长的张局长:你好!我知道你刚调任漯河公安局长之职,工作十分繁忙,还不了解漯河市公安从上到下腐败、不作为,尤其是郾城区公安让有冤百姓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叫张小萍,是漯河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的建业4沙河云镜(原昌建誉峰)一期的业主之一,联系电话:15839586655。我控告在我们一期购房的部分业主合法维权过程中,遭到郾城区公安副局长李昆峰带领的金山派出所、刑侦大队、龙塔派出所的民警、协警的粗暴执法,他们同开发商相勾结,殴打侮辱现场维权的业主当事人,公然侵犯公民权利,刑讯体罚接受他们调查的当事人,其行为令人发指。主要事实如下:一、业主当事人维权的起因和理由本楼盘一期的实际操控人是在漯河臭名昭著的“漯河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以来,他们在开发帝景城楼盘遗留大量问题的基础上改头换面,先后以昌建誉峰、建业沙澧云镜的名号开发楼盘,实际是换汤不换药。我们业主购买的就是昌建誉峰一期。合同规定2021年5月交付业主,但到期时大部分楼主体还在施工中,小区路面没有整理。开发商不是以协商说明延期交房的理由,而是以函件邮寄的方式送达。在此后的过程中,业主发现开发商施工质量低劣,擅自更改原规划的大门等等问题(另附说明)。在此期间,业主无数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都是推脱敷衍,甚至以伪造规划图、不给书面答复或书面答复不盖章等方式搪塞。更有甚者,业主去小区看房开发商指使黑保安售房人等百般阻挡找理由推托,但楼盘还在施工,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却进驻小区,大肆搜集业主信息,开展各类广告营销活动的商家己经入住物业楼。业主在与开发商无数次协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不得已于2021年8月28日上午,我们500多户业主的部分人员在属于业主的售楼部前小广场上以和平的方式维权,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同时搜集开发商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证据。在整个维权行动中,我们业主始终仅限在我们业主拥有合法使用权的30多平方的小广场上。至始至终没有1名业主到售房部、人行道或公路上维权,且严格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因此,我们的行动合理合法!二、公安民警和协警违纪违法的主要事实(一)抢夺手机、删除数据,公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2021年8月28日上午,金山公安室的出警人员副所长李磊到达现场后,不是了解情况,先入为主对业主大声呵斥,强行驱离。在业主向出警警察说明情况、申辩时,遭到无理推拉。同时唆使开发商雇请的黑保安和社会闲散人员推拉撕扯维权业主。在出警人员、开发商用手机摄录照相时,我们部分业主也在现场用手机摄录。此时,警号160621的金山公安室副所长李磊径直强行抢夺正在摄录的业主张小萍的手机,后又将该手机带走,并将该手机里的全部信息数据删除。试问:现场的开发商可以摄录,出警人员可以摄录,为什么我们维权业主不能摄录,警察有什么权利删除公民个人信息?我们认为:出警人员强抢公民手机、擅自删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个人隐私,必须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8月29日,我们以书面材料向漯河市公安局督察、郾城区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举报,至今没有答复处理(有警察执法记录仪和部分业主视频为证)!9月1日售房部经理常贺公然辱骂业主王会丽,并勾结前周村书记赵英杰抢夺业主手机,(赵英杰当时是醉酒状态),业主多次打110报警,金山派出所指导员赵四伟出警不受理,不处理业主被辱骂被抢手机事,现场不作为,失职渎职。李昆峰局长现场不但不作为,反而威胁被辱骂业主再讨说法,全部拘留。9月2日把金山派出所(沙北公安室),多次违法违纪随意开无牌警车并随意停在机动车道的视频材料举报给市公安督察,至今也任何书面答复。(二)粗暴执法,殴打侮辱女当事人。2021年9月3日下午4时许,我们业主20余人在属于业主法定活动场所的小广场上维权时,李坤峰带领数十名警察、协警到达现场,伙同开商的黑保安,把我们20多名业主围了起来,不由分说,不容辩解,一切都是他们事先准备好的。李昆峰一声令下,在开发商所雇黑保安的带头参与下,将我们20多名业主全部控制。这些黑保安、警察和协警不顾我们业主大多数都是妇女和老人,反剪我们的双手将我们摔倒在地,然后又将我们塞进了路边停放的各类车辆内,大多数的业主手臂被抓伤出血,裙子及内衣被撕烂(有视频及照片为证)。在押解我们的过程中,虽然我们手无寸铁,虽然我们没有任何反抗,但押解人员还是将我们摁在车厢里,哀求他们也没用。在我所乘坐的车辆上,警车没有鸣警报警笛却随意闯红灯、压双黄线(有路面监控可查),我在车内提出质疑,立即遭到警号061185警察的呵斥辱骂(警察执法记录仪可查),到达郾城区公安局院内时,又是这名警察为泄私愤,抓住我的头发将我摔倒在地,致使我的裙子袖口撕裂,双腿磕在地上致出血(有照片可证)。(三)龙塔派出所体罚诱供、戴背铐且用力箍紧,致使我双手腕受伤,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当日晚6时18分,我被押解至龙塔派出所,在该派出所至2021年9月4日晚12时许的30多个小时里,调查人员以不让喝水、不让吃饭、连续数个小时审讯,多次录口供。在我本人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给我戴上背铐且故意箍紧手铐,使我的双手腕勒出数道明显的血痕至今没有伤愈(有2021年9月4日下午4时许拍摄的照片证据),我控告的事实全部属实,我要求龙塔派出所提供我在该派出所留置间的全部无间断、无死角的视频资料(上厕所期间除外),以证明我提供的证据属实。三、我们的诉求我们业主的正当维权行为遭到了漯河市郾城区公安局以李昆峰为首的警察无理打压和违法违纪的暴力执法。他们同开发商沆瀣一气,不惜侵害业主公民的合法权利,保护开发商的非法利益。8月29,9月2曰,9月23日,10月12日,11月5日12月7日等多次向漯河市公安信访,公安督察提交举报信访材料及证据视频等,至今漯河市公安信访局不按信访条例给举报人登记,书面告知受理书,处理结果等。他们互相包庇,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或者怕落下监管不严,影响自己乌纱帽,对反映民警违法违纪事实确着的事推诿扯皮不作为,让举报人身俱瘁,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请求张局长查明事实,严惩公安机关的害群之马,按信访条件依法依规给我们合法合理的书面答复,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